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在各个方面都采取了严厉的封锁措施,除了武器装备领域以外,航空航天的各项高科技设备和技术也在封锁之列,即便有少部分过时的产品被允许出售给中国,也要严格遵守西方国家的规则,可以说,这也是相当屈辱的。
用于模拟火箭发射过程中的有害震颤问题的设备—大推力电动振动台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例子,它是现代航空航天发展中的关键性设备,能够有效避免有害震颤带来火箭发射失败问题。
但是美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,就采取了严厉的封锁措施,购买1吨级小推力振动台尚可,2吨以上就不行了,到了90年代,禁售了5吨以上的振动台,而到了现在,更是禁售9吨级以上的振动台。
这种严厉的封锁也让激发了中国自主研发的决心,此后,中国科研人员一发不可收拾,相继研发出9吨、16吨、20吨、50吨的电动振动台,现在更是有70吨级的电动振动台,单体推力为世界第一,到了2016年,中国一举完成了140吨震动试验系统,各项性能指标位居世界领先地位。
反观美国,其自身的振动台产品却一直停留在9吨级别,但是航空航天的发展却急需更大推力级别的振动台,怎么办?只能低头向中国求购。
2010年美国NASA向中国订购了16吨级别的振动台,到了2013年,美国NASA又向中国订购了50吨级别的振动台,虽然中国出售了相关产品,但却制定出了严厉的使用规则。
第一:禁止军用是必须的。第二:操作设备时必须有中方技术人员在场监督。第三:一切操作参数由中方人员保管、提供或修改。第四:设备的维护、更换零部件必须使用中国产。
如有任何违背,中国都有权收回设备,并不承担相关一切损失。
这种条款可以说是相当霸道的,当时负责谈判的美国代表对这些条件表达了严厉抗议,甚至声称自己作为买方从未签署过类似的屈辱协议。但是抗议归抗议,美国航天急需这些设备的支持,自己又没法生产,美国代表随后还是非常不情愿的签下这项购买协议。
中国的发展仍在继续,目前所获得突破也越来越多,未来中国也将在各个领先领域制定自己的规则,不按照这个规则办事的国家都将被排除在外。